虽然美国的签证与移民当局允许个人独立办理签证申请, 而且有些人确实成功了, 但许多人都遇到了无法挽救的问题。自2001年9.11事件以来, 美国加强了对希望进入美国的个人的审查。我们强烈建议申请人向专业顾问进行咨询。 从海外进入美国至少需要完成两个(通常是三个)独立的步骤。每个步骤都要获得批准才能成功进入美国。希望在美国工作的中国人首先要在美国提出申请(学生、旅游者或企业访问者无需经过这一步骤)。美国移民局(USCIS)是受理这些申请的政府机构。如果其批准申请, 则下一步(对学生或访问者来说是第一步)就是向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国务院签发的签证了。对所有来美国的人来说, 最后一步就是入境。入境由另一政府机构负责,即海关及边境保护局(CBP) 。
获得签证 几乎所有希望去美国的人都必须申请签证并在美国驻中国大使馆或其中一家领事馆进行面试。所有申请人必须在指定的中信银行分行缴纳不能退还的申请费。申请人要提前制定好计划, 这一点十分重要, 因为预约面试可能需要30天或更长的时间, 而且完成必须的安全调查有时也会需要相同或更长的时间。在以上步骤完成前,签证是不会被签发的。 领事馆官员对申请人的面试及考虑时间很短, 因此给他们留下好的第一印象非常重要。领事馆员越认为申请人了解签证要求并认真对待了申请程序, 则申请人成功的机会就越大。所有申请人都必须填写各种要求的表格并支付有关费用。认真准备需要付出时间及努力。这对几乎不会或根本不会说英语的申请人来说尤为重要。如果他们的文件准备得充分, 在面试时就几乎不用任何解释, 从而最大程度地降低了引起误解的风险。每个申请均应单独准备。有些人选择的做法是提供一份美国机构的“邀请函”,邀请该人访问美国,并描述访问的原因。 许多遭拒签的申请都是因为使用了含义模糊不清, 不是为某个个人或某次访问而准备的固定格式的邀请函。领事馆官员有权根据许多因素做出决定, 包括主观认为申请人是否诚实及申请是否合法。申请人去美国的目的必须明确。不一致或错误可导致申请被拒签。遮遮掩掩或不愿坦陈行程目的申请人常常会被拒签。同样地, 在美国停留的时间也要与行程的目的相一致, 这一点十分重要。有些拒签是由于申请人请求在美国一直停留到签证到期, 而不是其活动需要的合理日期, 结果导致拒签。
B-1 签证—临时商务考察人员签证 B-1 身份适用于临时进行商务考察的人士。在美国以外的企业的雇员可以申请B-1 身份进入美国, 以便能继续为外国雇主进行工作。商务活动本身不一定是临时的, 但访问的基本条件必须是临时的。有了B-1 身份可合法地从事商业或专业活动, 但不得被美国公司雇佣。B-1 类适用的活动包括合同谈判、与企业合作伙伴进行洽谈、参加会议或研讨会。B-1 身份一般不适用建筑工人, 但有些人可获得入境批准, 以便对从事建筑或施工工作的其他人进行监督或培训。从事允许从事的商务活动的人员, 其费用必须由非美国雇主支付, 不得由美国公司或个人支付, 但其在美国停留时所花费的少量生活费及杂费除外。 然而, 美国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可进入美国参加董事会议并由美国公司支付费用。领事馆有权签发最长为期一年的B 类多次往返签证。签证持有人可在签证有效期内进入美国。签证的有效期与边境检查官批准的在美国的停留时间无关。如签证持有人出示有效签证, 则CBP 最长可允许其入境一年,尽管更常见的是最长半年。 签证有效期与批准进入美国的期限之间的区别是十分重要的。如果签证持有人出示的签证还有1 天就要失效,CBP 官员有权批准其最长可停留一年。我们希望客户避免发生这样的情况, 确保入境期限现实并合理, 从而完成与行程有关的任务。一般来说, B-1 签证持有人的最初入境期限不会超过1 年 。半年或不到半年是很正常的。以后延期时可延长半年。陪伴B-1 商务考察者的配偶及孩子可申请B-2 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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