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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华] 只有哪些国家表态支持中国南海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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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潇宝贝 发表于 2016-4-29 05:3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俄罗斯、印度外长支持中国南海立场


  4月18日,中国外交部长王毅和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印度外长斯瓦拉吉在莫斯科举行中俄印外长第十四次会晤。会上发布的联合公报,围绕南海问题,俄罗斯、印度承诺维护基于国际法原则的海洋法律秩序,认为所有相关争议应由当事国通过谈判和协议解决。


  在与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举行会谈时,中国外交部长王毅也提到南海问题。拉夫罗夫则表示,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俄中共同应对各种挑战,维护了世界和平,促进了联合国、二十国集团等国际组织的发展。俄方反对南海问题国际化,支持有关当事国通过直接谈判协商解决争议。


  俄罗斯此前已有表态支持中方南海立场,这是印度首次明确同意中国对南海的解决方案。


  文莱:提出“双轨思路”助中国处理南海问题


  对于南海问题,即有关南沙部分岛礁的争议由直接当事国通过谈判协商妥善解决、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由中国和东盟国家共同加以维护,一贯主张有关争议由直接当事国通过双边谈判协商解决。


  4月21日,外交部长王毅在斯里巴加湾市与文莱首相府部长兼外交与贸易部第二部长林玉成举行会谈,就当前南海局势深入交换意见,双方取得一系列共识:


  中方支持并倡导“双轨思路”,“双轨思路”完全符合联合国宪章所倡导的通过谈判协商和平解决争端宗旨,也完全符合中国和东盟共同签署并有约束力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DOC)》第四款规定,“双轨思路”是妥善解决南海问题最为现实可行的办法。


  双方都认为应排除干扰,克服困难,继续坚定推进“双轨思路”,即南沙有关争议由直接当事国通过协商谈判妥善解决,南海地区和平稳定由中国和东盟国家携手共同维护。


  柬埔寨:中国南海立场符合《宣言》规定


  4 月22日,柬埔寨副首相贺南洪在中国外交部长王毅访埔期间表示,2002年,在柬埔寨担任东盟轮值主席国期间,东盟10国同中国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宣言》为解决南海问题提供了所有必需的要素,具有约束力。柬方希望各方全面有效落实《宣言》,呼吁直接当事国坚持通过双边对话谈判和平解决领土和海洋权益争议。


  在共同记者会上,柬埔寨外相布拉索昆也表示,柬方支持中方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和主张。双方达成以下重要共识:尊重主权国家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享有的自主选择争端解决方式的权利;国际司法或仲裁机构应充分尊重各国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作出的排除性声明;支持直接当事国根据国际法,遵循《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规定,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和平解决领土和海洋争议;增加互信,加强合作,维护好南海和平与稳定。


  王毅指出,所谓提起仲裁就是符合国际法、不接受仲裁就是违反国际法的说法,在国际实践当中根本站不住脚。一味以此向中方施加压力,不是政治上的傲慢,就是法律上的偏见。中方不参与、不接受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有着充分的法理依据。


  除部长外,其他外交部官员也在各个场合积极宣传中国南海主张。


  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在博鳌亚洲论坛2016年年会南海分论坛上的主旨演讲中指出,突破南海问题的途径是当事国通过谈判协商解决有关争端。坚持通过谈判协商和平解决有关争端,既是中国奉行60多年的外交政策,也是一贯实践。


  中国驻荷兰大使陈旭日前撰写题为《中国是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的中坚力量》的署名文章中也提到,中国一贯致力于和平解决南海争议,维护南海和平稳定。中国并非像某些国家热炒的那样要实现南海“军事化”和反对“航行自由”,同样中国也不接受、不参与南海仲裁案的无理指责。


  2016 年4月15日,外交部非洲司司长、中非合作论坛中方后续行动委员会秘书长林松添在中非智库论坛第五届会议期间也表明,南中国海包括南沙群岛历来是中国固有领土。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和开发经营南海诸岛,并持续对南海诸岛行使主权管辖。中方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有充分的法理依据,也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的权利。长期以来,各国依据国际法在南海享有的航行和飞越自由从来就不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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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卷残云 发表于 2016-4-29 06:0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叹为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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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人 发表于 2017-3-12 02: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不错.,..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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