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百万纽约客的房租超可负担水准
据CBS报道,纽约州主计长狄纳波利(Thomas DiNapoli)于周一称,一份调查数据分析报告显示,从2000年至2012年,州房屋月花费的中位数对于租客和房主均有上升,分别为18.6%和 9.9%。与此同时,房主和租客的中位数收入则分别下降1.6%和7.1%。 根据联邦政府的定义,可负担房租(affordable housing)即用于房屋的花费占家庭收入低于30%。但狄纳波利称,纽约州2012年有多于300 万人需要用大于30%的收入来付房钱。“不管他们住哪里,纽约人总觉得被房屋的花费压着,”狄纳波利在声明中称。“当你要用收入的一半来付房钱时,你只好 节省其他开销。这一不幸的趋势影响着经济发展和纽约人的生活水平。”尽管房价和收入问题在纽约市最为突出,但狄纳波利认为房价的负担是全州的问题。
根据调查数据显示,付可负担水准之上租价的家庭数量从2000年的40.5%上升至2012年的50.6%,而付可负担水准之上房价的房主 数量则从2000年的26.4%上升至2012年的33.9%。2012年,28%的租客和15%的房主的住房花费占收入的一半以上,以致被美国普查局 (U.S. Census Bureau)认为是达到“严重的累赘”。
布朗士于2012年拥有比例最高的房屋花费在可负担水准之上的居民,接近58%。
长岛的情形也不乐观。萨福克郡(Suffolk County)的房屋花费占收入比例从2000年的12.2%上升至2012年的19.1%。长岛一家机构的首席执行官称,该地区可负担房租的贫乏减少了对年轻人和老年人的吸引力,以致生意受损。
根据主计长办公室,引起这种情况的因素有:相对缓慢的经济增长,资产税增长的负担和房屋供应的缺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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