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支持大陆配偶与其他“外配”一样4年得台湾身份证
委周志伟15日表示,不论陆配或其他“外籍配偶”,应该受到相同对待,不该有歧视与差别待遇,陆配应与其他“外配”一样4年可取得台湾地区身份证。多名大陆配偶15日上午前往台湾地区立法机构抗议,要求将取得身份证的年限由6年降至与其他“外配”一样4年。
周志伟表示,截至今年4月,陆配人数33万1899人,达所有境外配偶人数2/3,这么大一群台湾的新住民,当局应该重视、照顾,但台湾地区的现行法律规定却对于陆配取得台湾地区身份证的规定,比其他“外籍配偶”更为严苛,明显不合理。
他认为,陆配与其他同为境外嫁到台湾的配偶规定不同,差别待遇无疑是一种违反平等的歧视。
周志伟说,台湾地区领导人蔡英文日前才在社交网站“脸书”(Facebook)分享国民党主席洪秀柱脸书,认同台湾社会应该停止撕裂、内耗,并写到“任何族群的偏见,我们要立刻停止散布”;他呼吁民进党一同支持“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17条修正草案,让陆配跟其他“外籍配偶”一样,4年就能取得身份证。
他指出,国民党提出“反族群歧视法”草案,任何特定族群都不应受到歧视,包含在台湾的大陆配偶;他肯定陆委会主委张小月虽在民进党为官,但勇于表达支持陆配取得“公民权”的时间及资格条件应比照“外籍配偶”,他希望民进党应该对台湾的民主有信心,敞开心胸接受、认同这群台湾的“新住民”。
大陆国台办新闻发言人安峰山在15日国台办的例行记者会上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记者提问。他表示,大陆配偶在台遭遇歧视性待遇,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且长期得不到解决,其障碍何在,我相信大家都非常清楚。民进党无视两岸婚姻家庭的合法权益,出于政治目的来一再加以阻挠,是不得人心的。大陆配偶也是台湾同胞的亲人,我们也希望台湾方面能够尽快调整和更改这种不合时宜的歧视性规定,切实照顾大陆配偶的合法诉求
謝謝,希望再接再厉..... 值得参考 这个贴子有点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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